2666666, 是对中国青训注册制度利弊的集中引爆和重塑

张卓毅和嗨球少年的自由身纠纷,本应在8月26日有一个来自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结论(张卓毅的监护人在事件发生后,向中国足协提出仲裁),但仲裁委的因在临近判决日前嗨球少年的母公司向嗨球少年所在地的大连金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张卓毅方面而“中止”(嗨球少年在8月26日向足协仲裁委提交了中止裁决的申请)。

嗨球少年起诉的诉求为二选一:

1.张卓毅履行原培训合同。

2.张卓毅若离队,要赔偿嗨球少年违约金2666666元,即266.6666万元。

此案必然会对中国青训注册制度的利弊来一次集中引爆及重塑:

1.中国青训机构流行的超过国际足联规定期限(三年)的带违约金的“培训协议”(嗨球少年的培训协议是7年,及从张卓毅11岁开始到18岁,起诉中诉求的违约金是266万)是否合法有效?在签约过程中的某些惯例(如合同不被球员方面持有)是否合法。

2.在中国流行的精英青训免费的背景下(嗨球少年不是唯一“免费培训”的机构,几乎所有以职业俱乐部梯队为主体的精英青训都是“免费培训”),如果法院以及中国足协不支持嗨球少年的诉求(按照过往中国足协的判例,基本都是支持球员方面的诉求,契合国际足联保障未成年球员合法权益的理念),那么在中国这种青少年足球环境下,如何合理合规合法地保障俱乐部和球员双方的利益,降低球员负担的青训成本,保障青训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

但现实的问题是,张卓毅目前没有自由身(原本可能在8月26日的裁决中得到明确结果),中国足协因嗨球少年向法院的起诉以及申请中止裁决,必然会在法院判决明确后才会予以自由身裁定。也就是说,即便张卓毅能够拿到自由身证明,继续参加需要注册的“正规”比赛,也要在法院判决之后。而按照惯例,法院这种案子会耗费很长,如果加上一审判决后其中一方不服再上诉经二审,那时间就更长了。

结果就是张卓毅在这短时间内,必然有些比赛无法参加。很多人说踢校园足球无需注册,然而,看看今年的中青赛,已经打进U13全国总决赛的苏州东吴新实U13,在已经到达总决赛阶段赛区后,在小组赛第一轮开战前被取消参赛资格,就是因为这支三方共建的球队的部分球员注册方面不符合比赛要求,连累整个球队被取消资格。

这一段时间,对张卓毅的足球生涯是很困难的,所以有人呼吁,注册制度应该将法律范畴和行业范畴分开,即便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也不影响孩子拿到自由身注册到下家。

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张卓毅只有在新的球队保持训练,去踢一些不需要在中国足协系统注册的比赛。

这样的比赛有吗?有,可肯定有,甚至有国外的更高水平的比赛。如何参加,那就要看双方的缘分了。